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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9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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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网友“冷漠的人”: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获悉,首先我院就服务过程中给您造成的不愉快体验表示歉意。你反应的情况,我院高度重视,并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与我院病案室反复了解,您来我院病案室办理病历复印事务时,提供的证件为作废的证件,不可使用,无法核实您的真实身份,导致您的病案复印申请未能通过。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我院病案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从严审核申请复印病历人员真实身份,目的是为了保护患者隐私安全,保证病历资料不被非法人员使用。
最后,我院再次就此事给网友“冷漠的人”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也真诚地希望每一位前来办理病历资料复印的市民能够对我院病案管理部门“保护患者隐私安全”的做法予以理解和支持。如果您对此事还有其他异议,可致电我院行政总值班手机:18927287919(24小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院相关部门主动与您作进一步沟通联系,并针对实际情况进行持续改进。我院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不断改进服务流程,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安全、有效、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三水区人民医院 2022.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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