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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9 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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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bin11秉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根据《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民会议拥有动议罢免和执行罢免村长等村委会成员的权力,还拥有各种监督权力。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辑罗村委会樟山村村民(有权利)理应择定日期重新投票罢免村长(钱宏杰)和依法严查惩办辑罗村委会副主任(钱景山)。2008年4月8日曾报道: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顾金池在全国村民自治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指出:“罢免权是监督权的最高表现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是要告诉我们农民“中央把权力交给农民”。现在的村民都应该学学这个法,尤其对“村务公开”和“罢免”就重点学习。这次我们既要追讨村集体损失的利益,也要罢免和惩办所有的贪官;既然国家给了我们权力,我们就得会用。如今,我们必须提高我们农民现有的民主意识,行使我们的罢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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