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楼主 |
发表于 2012-1-28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课程改革的内在逻辑
课程和教学属于教育的下位概念,从属于教育。学校组织内在使命是教育,而不是狭隘的教学。课程和教学的关系之辩,从深层次上影响了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实践。认为,课程属于教学的下位概念之论者,是传统我国引入前苏联的教育理念。认为教学是完成课程目标、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的过程。这种观念,很容易迷失教育的目的,仅仅是如何传授学科知识为目标,在教学实践中,学生的经验、社会文化、社会经济发展等宏观环境是不理会的,割裂了知识和经验、宏观和微观之间的内在逻辑。其教育心理学立足于行为学科的刺激—反应的认知理论。而认为,教学属于课程范畴,属于课程的下位概念者,是新课程改革的内在逻辑及范式,颠覆了传统的课程和教学的关系。认为课程是实施教育规划的蓝图,教学是实施这种蓝图的实践活动。这种课程论统合了教育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社会学,形成了课程论领域的课程哲学、课程心理学、课程社会学。从宏观到微观,整合了教育的目的,明晰了课程实施中教学的方法、形式、手段、及评价标准。革除了传统教学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弊端。我国到目前为止进行了八次教育改革,本质上说,前七次是教学改革,最后一次是课程改革。这种变革是质的飞跃,是范式的转换。在这种转变过程中,很多教育实践者并没有体察到转变的内在逻辑。以大教学论(课程属于教学的范畴)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由此,对于新课改发起的校本课程研究、学校隐蔽性课程、学校专题课程、学校文化重建、教师专业化发展、新课程实施以及新的学习方式-------研究性学习等感到困惑、抵触。如果从我国上世纪80年代开始兴起,世纪末繁荣的课程论视角去审视新课程改革,新课改实践中的校本课程研究、学校隐蔽性课程、学校专题课程、学校文化重建、教师专业化发展、新课程实施以及新的学习方式-------研究性学习等现象,那么一切都成为必然。没有课程论的理论作为基础,学校的新课程实施,就会沿袭老路。校本课程研究、学校隐蔽性课程、学校专题课程、学校文化重建、教师专业化发展以及新的学习方式-------研究性学习、科研兴教等就会成为无水之源,缺乏合法的理论基础,没有意识到这种范式转换的内在逻辑,在社会、文化、经济发展中,就会迷失教育。站在国家层面看,基础教育的学校组织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不是简单知识的复制和传递,教师也不应是作为学科知识的“搬运工”,而是培养适应现代的社会人,为社会的进步发展奠定基础。
新课程实施和应试教育的矛盾,有人以高考制度为由,抵制新课程的实施,认为高考制度决定了应试教育这种模式,这种说法是缺乏内在逻辑的,但是合乎社会现实的。一种模式沿用了几十年后,由于路径依赖,使得家长、教师、学校管理者都沿此路径走下去,要改变这个路径,非要到这个路径无法再走下去为止。逻辑上说,应试教育的学习效率是最低下的。新课程的学习形式的效率比较高,但存在一个外在的条件,学校图书的可利用资源、教师的知识结构、家长、教师、管理部门的观念、学前教育模式、小学教育模式等。如果从小就强化了知识的被动接受,而不是居于学生自己经验的探索构建,就无法形成独立思考能力、知识的统合能力。学生也就没有能力达到新课程所要求的学习能力。就好比学汽车驾驶一样,培训人员教你到了什么标记做什么动作,而不是自己内在的能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