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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8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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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偶觉得LZ获赔系好正常~
现在舆情力量系作用好大的,如果唔系我地政府部门公安部门就吾使日日稳专人来监督群众的舆论了
再者,相信单位同个人都唔希望自己有涉诉麻烦,这些具有确凿证据的“侵权”之债,人地公司都不是傻子,都有花了大洋请来的法律顾问,迟早系要还的~~
就系唔知道点解有网友怀疑楼主获赔的真实性罗~~获赔正是好正常好正确的事情发展方向和结果~
恭喜楼主获赔,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心里也来的舒坦;也肯定一下雅**的物管的最终态度和做法,最起码可以让现在和将来的业主留点信心~~:P
皆大欢喜系最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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