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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没有发现,自从实行了路内停车收费后,往时一位难求的路内停车位空空荡荡? 这可喜煞了沿街商铺的老板。要知道,从前因为停车不方便,连停车买支水都难(当然了,无良之辈可以无视),更何况想坐底饮杯嘢!于是三水的街铺好多吊盐水。所以啊!按目前的发展,路内停车收费实是拯救街铺、拯救路边经济的良方妙招!善莫大焉。所以大师建言,除为体现公平原则而收费外,更应该考虑价格调节功能,让路内停车位得到最大化利用,从而促进路边经济的恢复发展。 因此大师建议,越是繁忙路段越是要缩短停车免费时间增加时长收费标准。因为越是繁忙路段,所经营的路边店铺流转必然更快,客均接待时间越短。这样既体现了地段稀缺性的经济价值,也促进车位的流转,从而容纳更多的人来消费。而后因根据路段的车位紧缺程度,再因应街铺的经营属性从饮杯嘢到食餐饭的平均消费时长,而逐次延长免费时长和降低时长收费标准。但绝不能办什么月卡!这样才能让路内停车位真正服务于消费办事的临时停放,改善道路秩序和活化路边店铺的经营。 有人讲,自从路内停车收费后,小区里面更拥挤了。这当然了!人之常情,也是上述情况的一个成功作用。现在的停车收费,对于吃惯了免费午餐的很多人来讲一时适应不了很正常,但慢慢也是会接受的,政府无须操之过急去整顿。因为,就算这些路内停车位停满车时小区里面也经常一位难求,所以说明停车位事实是不够的。现时解决这些停车问题,唯一的办法可能就是多建立体停车场。停车在现代社会已经属于公共服务的一部分,政府是公共服务的提供商,政府是有这个责任的。而且对于三水这样不算拥挤的小地方,实在不应该用经济手段来限制私家车的使用。相对于路内停车这类临时停放的属性,公共停车场的服务的更多是停放保管。这类停车场的收费是应该不同于临时停放为目的的路内停车位的,建议仿效其它公营机构非赢利原则来制定收费标准。 这些公共资源的收费应该是归入财政收入,建议停车收费实行购买服务,而不是一股脑承包出去,这样就更能体现收费的正当性了。 附图:一个开始了收费留下一个停出痕的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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