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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6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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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第六十三条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http://www.fzb.gd.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dsfzb/dfxfg/201009/2780.html
现在工地基本上遵守晚十点早六点这个规定,但假如遇到领导要检查或者赶工期,就会经常时不时有那么一两天超时作业,这个投诉基本无门,偶尔的违规城管和环保局都懒理,就算理了施工单位也会阳奉阴违。
偶也经常因为晚间噪音恼火,但老婆每次都说算了吧,还没超10点而且这样的音量分贝没超标,只能认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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