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5月18日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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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是中国人!
向5.12发生在四川的特大地震不幸遇难的所有同胞
默哀悼念!!!
5月19-21日,新三水论坛每天14:28-14:31禁言,默哀3分钟表达网友们的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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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歌之王1314 于 2008-5-19 00:32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