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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8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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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原帖由 ofll 于 2008-9-17 21:50 发表 
很同情楼主,但是孩子没有付款就跑出去,你作为家长要承担责任,管教不严。
从检查员的言语来看,只是实话实说,似乎没有侵犯到你的人格和名誉权。
你认为的所谓暗示,押送,那只是你自己的内心活动,不代表 ...
第一,易初的大门算到哪里?不要算错地方哦,那些个保安想做公安啦?
既然没有走出易初所谓的大门,有什么承担责任滴?
谁谁管教不严?我看倒是易初有生没养是真!
第二,更何况谁谁像易初的家贼一样的心理素质差到会去偷3个小布丁?
一个没有人类基本心理素质的人,怎么当保安?是不是这样的劳力比较便宜?
一个在幼儿面前小事大炮仗的人,除了无知外是什么样的人?
一个为了三个布丁把一位可敬的母亲来羞辱的商场是什么的商场?
我唯一想得通的就是三个小时前
易初的商场公然不看了3000个小布丁!
第三,易初先生,你应该奖励一下你的保安,三个布丁可能太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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