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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楼市火爆 好的楼层、户型,一户难求 某楼盘有内部提前 选房、购房的传闻流出 急于购房的市民 一不小心 掉进犯罪分子的诈骗陷阱 ▼ 被骗事主 报警求助 012018年11月20日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西南派出所接到杨小姐报警,称自己被某楼盘销售以“认筹金+首付款”为由骗走了将近40万。日前,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就成功破获了一宗购房诈骗案。 ▼ 急于买房 误入骗局 02“2017年5月,我有了买房的想法,所以经常去各个楼盘看房,就这样认识了曹某,他自称是某地产的销售,可以提前认筹未开盘的新房。”提到犯罪嫌疑人曹某,杨小姐后悔不已。
杨小姐回忆,自己当时看中了某楼盘的情景洋房,但没有开盘,曹某告知其公司是该楼盘的委托销售单位,可以提前认筹。接着他又拿出了一份房屋认购书,看上去正正规规,还盖了该楼盘的公章。由于急于买房,杨小姐一看就心动了,立刻给他打了三万块的认筹金。“现在想想真是太傻了。”杨小姐说。
2017年8月认筹成功,9月付清首付,10月转账银行流水,截至2018年8月,杨小姐断断续续给曹某支付了383948元。然而,满心期待的杨小姐等了整整一年多,也没有等来新房的消息。不仅如此,她发现自己的手机号码和微信都被曹某给拉黑了,这个时候她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 缜密布控 快速侦破 03案发后,民警通过杨小姐提供犯罪嫌疑人的相关资料,很快掌握了曹某的身份、工作单位及居住地点等信息。
经过警方的缜密侦查和周密布控,2018年11月28日,成功将藏匿在南海区黄岐白沙陈溪西九巷某公寓内的曹某抓获。
▲犯罪嫌疑人曹某被抓获
经核查,曹某提供给杨小姐的认购书上面所盖的公章系曹某伪造。目前已被公安机关收缴。
“如果我不伪造公章,客户还会认为我是该楼盘的销售吗?”曹某理直气壮地说,“我没有诈骗,那天我不过是拿着她打给我的几十万块,想着去打打牌,试试手气,没想到全部输没了。”
▼ 查清资质 谨慎签约 04近年来,“购房诈骗案”层出不穷,众多市民也未能幸免。因此三水公安提醒广大市民,购买房屋签订相关合同时,要仔细核实销售人员身份信息,文件、公章真伪。切不可随意相信小道中介消息。必要时可以请专业人士陪同,这样在看房或者签订合同时,不会轻易上当受骗。 ▼ 为避免上当受骗 在进行房屋租赁、销售交易时 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注意事项
1、审查房地产开发商及中介公司的资质。开发商须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从事房地产咨询、评估、经纪服务的中介公司也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认证。
2、审查房屋产权的真实性。签订购房合同前可到房地产登记机构进行查询,核实房产证的真伪、卖房人与登记人是否一致、房屋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等情况,以免购买无产权或产权有争议的房屋。不要因贪图便宜落入“真房假证”的诈骗陷阱。
3、警惕以超高利润引诱人们从事房地产项目投资的虚假广告。面对各种媒体的此类广告宣传,要做到谨慎识别,理性判断。投资前应向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包括项目的真实性、项目开发的具体内容、与广告宣传是否一致等,切莫为追求高额回报盲目投资。
4、谨防交易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人们对中介公司普遍存在依赖心理,对他们事先拟好的合同很少提出异议,往往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提防其中的免责条款陷阱,以防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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