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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5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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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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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能停架空层是因为架空层没有报警和喷淋等消防装置,电梯厅的玻璃一般也不会有防火分隔功能,所以万一架空层的电动车一旦半夜着火,整个一楼包括电梯间和楼梯间都会被波及,阻碍群众逃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除非架空层配备了消防设施,否则不允许放架空层是正常且合理的,至于在小区内设置其他停放位置和充电桩,这个更倾向于是物业方的问题,而非政府管理部门的问题。其次,如果管理部门需要按照市民要求去街上设置充电桩,那么将前期投入和后期运维的成本转嫁到充电费用中,类似于高速公路,市民又能否接受呢?共享单车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有相当一部分人太自私了,涂抹二维码,故意损坏,随意丢弃,据为己有等现象随处可见,大大增加了公司的成本,当有人在公共场所投放公共资源的时候,由于社会人上人的素质稂莠不齐,公共资源会迅速被损耗,同时由于人员流动性大大增加了管理难度,所以在街上,商区投放充电桩的效果也不难预见。所以个人觉得最好还是在小区内跟物业协商讨论,在小区内设置合理的停放和充电位置,因为小区内人员流动性较小,再完善一下监控系统,由物业统一管理就会大大降低管理难度了,也能满足居民需求,如果装置被恶意损坏了也较容易追责。总的来说不是市民缺什么管理部门就要建设什么,富豪买飞机游艇也没要求管理部门给他配个停机坪或者港口吧,根据社会发展现状和个人需求选择合适的生活方式才是正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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