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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8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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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楼主怎么还好意思发帖?谁给你这么大的脸发帖了?
不好意思,我昨天晚上恰巧经过,我见证了全过程,我在北江凤凰公园散步,突然听见激烈的争吵声,看到5个人遛狗不牵狗绳,其中不乏大型犬只,经过的时候,有犬只围上去惊吓到了该男子。
该男质问楼主遛狗为何不牵狗绳,楼主言语攻击,说又没咬着你,关你什么事,后面双方爆发了激烈言语冲突,男子只有一个人,楼主叫了十几个人过来围攻该男子,该男拿出法条质问楼主违例!楼主仗着人多势众,非常嚣张,不认错反而持续对男子言语挑衅和辱骂,后面该男报警处理。
我想说的是:遛狗不牵狗绳断子绝孙,该男行为完全是正义之举,虽言语过激,但也是楼主过错在先,不认错而且先开口辱骂对方才造成冲突升级!公园作为公众场所,晚上很多人都在此散步,其中不乏孕妇、老人和小孩,而且遛狗的地方是个游乐场,很多小朋友在那里玩耍,也有很多夜跑者,这么多人在这里走来走去,万一不牵狗绳的狗咬到别人怎么办?是不是存在安全风险? 我经常在凤凰公园散步,楼主这群人经常性地晚上组织在此处遛狗,不牵狗绳,不是一次两次,而是经常性,这个地方俨然成为他们聚众遛狗的据点,不但不牵狗绳,狗随地大小便也不处理,草地上全是狗屎狗尿,早就该有人出来管管了,之前以前都没人管,今天你的狗侵扰到了人家,所以人家骂你有什么问题吗?这不是明摆着的欠吗?
对于楼主这群没有公德心、没有素质的人。希望相关部门严惩,根据《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养狗必须备案,无备案的,对个人处罚2000元,遛狗不牵狗绳的,处罚200元,如果真的这样的话,楼主这群人的狗请问有没有备案呢?如果没备案,希望你像现在这样怪别人辱骂你的维权意识这般重的为你的狗做好备案工作并积极、主动的去接受处罚,而不是在这里嚼舌根企图混淆视听。在公共场合遛狗不牵狗绳,本身就是自己过错在先,本来很简单的事情,道个歉就行,但楼主持续言语挑衅和攻击,难道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吗?后面的语言冲突不是重点,重点是谁过错在先?
希望相关部门看到该贴后,联系楼主,该开罚单的开罚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2026年1月1日起,遛狗不牵绳可以做出1000元的处罚,也就是说,无论是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还是佛山地方性法规,对楼主这类行为都是明令禁止的,楼主的行为完全是站不住脚的,怎么还有脸还在这里恶人先告状?作为凤凰公园附近的居民,其实本人对这群人也早就烦透了,深恶痛绝,散个步一不小心被狗侵扰,公众的安全何以保证?最后,我想说的是,遛狗是你自由,但是希望你也尊重下别人路权的自由,如果你遛狗的行为对别人造成了困扰甚至侵权,你就应该承担遛狗违例带来的全部后果,最后,对该男子的行为充分肯定并鼓掌,对此类正义之举一定要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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