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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在路上开车, 能遇到各种各样乱开车的
不仅扰乱交通,还有安全隐患 这个时候心里就会想:
昨日,公安部发布了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对于多项现行的交通法规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其中一条是: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
修改后不仅仅将允许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违法信息录入后当日即可向社会提供查询。但最引人关注的,还是对于群众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影像资料,经查证属实的话,可以作为相关部门处罚的依据。
消息一出,网友们几乎瞬间分成了两派。
赞同的网友表示,这样的条例全国推行的话,基本就意味着会有越来越多的“朝阳群众”出现,到时候基本上每个老百姓都是“警察”。这样的话,驾驶员无论是行车还是停车都会更守规矩,从而减少了交通违法和不文明驾驶行为的发生,大家的出行秩序和安全都更能得到保障。
赞同的网友评论
0912现1019:这个非常好,利民!  
D_工-厂_店:以后我天天拿着手机去找违章停车 
忘记开美颜的你:建议可以将罚金给予举报者一定比例作为奖励。人人监督违法交通行为,让违法行为无处可躲
司徒斓曦:天天街上扭一圈,随处可见,随手可拍!
弥夜-咕咕咕:终于可以举报那些乱停车堵车道的了  
反对的网友则认为,这样治理道路交通的方式并不可取。一方面交通违法涉及到执法权的问题,应该交给有执法权的人来做。另一方面,现在图片和视频技术如此发达,难免会有“别有用心”之人利用这些素材“无中生有”,不仅仅给车主带来麻烦,后续有关部门在查证的过程中也会花费大量的精力,有些得不偿失。
反对的网友评论:
石锅天寿:在基础设置很多地方都没有跟上的情况下,这样做能解决问题?是不是以后违法的行为都是大家照相检举?为什么不想办法把配套跟上或者车位价格不要那么贵?
浪浪浪浪浪浪的大哥:反正要慎重,不好鉴定证据的真实性。但对违章能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
冷了也不穿秋裤937:问题是城市停车场完善吗?道路设施俱全吗? 
AJ的港湾:很多时候,有些违章~往往只是处罚司机~一罚了之,可罚过之后有谁又想过违章背后的一系列问题:车位设置、道路设计、指示灯和牌的设置是否合理等等等……!谁也不想违章,但便民措施要跟上呀,“罚”~是永远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 
Jerry:我是一个做视频的,我用手机拍下来,掐头去尾剪辑一下,正常行驶的我都可以剪辑出违章的你信不信? 这种措施真的有必要吗?抓违章的还是交给警察蜀黍这样的专业人士比较好吧!
其实,我国包括北京、上海、深圳、武汉等城市已经推行了“随手拍”交通违法举报。以北京为例,举报人需按照系统提示拍摄3张机动车交通违法照片,照片应能清晰反映交通违法车辆号牌号码、交通违法车辆外观及交通违法事实。交管部门接到群众手机上传的举报信息后,会依法进行审核、处理。而深圳和武汉则对成功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人进行了现金奖励。在武汉,成功举报肇事逃逸、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无证驾驶等行为,将会获得每起300元的奖励;而举报闯红灯、逆行、压实线等行为,则每起奖励20元。
处罚并不是最终目的
道路交通安全还是得靠大家文明出行 这样的措施你有什么看法? 评论区见!
来源 ✎ 中国法制信息网、车早茶、紫光阁、924够意思等综合编辑 ✎
新三水网综合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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