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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1-2-18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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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同事说起这事,他们高明碧桂园开始物管要收五元一天的停车费,他们不干,现在物业也不敢乱来,不过区内停车也不能乱停在路边,停在路边划定的车位,他们就是不让物管用他们的地方来稳他们的钱,即使拿从高明物价局申请来的文件也不买账,因为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所以有哪位法律人士业主主持下正义?但是物业收的所谓保管费太离普了,若一两元还说得过去,但我们交的物业管理费又是哪门东西?如果物业部门把收来的钱用于区内公共分摊和各项公益合理支出,账目分明,我想大多业主会理解并大力支持,就算给予合适报酬也不在话下。不要拿广州或者其它事来辩解,事实是摆在面前,大家不要再做阿Q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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