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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7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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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来来来,我在绿湖家里等着你过来参观,合同/装修图形都在,希望你能为你自己的无知道歉。都跟你说有问题不要第一时间认为是别人的错误,尽量先从自己身上找。
当初我与对方签合同前也是要交付10000元定金,为了避免误会我还特意与对方在收据上写明定金用途。
楼主你自己不搞清楚,反而到处数落对方,这就是你的做事方式吗?
其实整个事情很简单,就是楼主看到对方装修返还的噱头,就什么都不看马上与对方签合同交定金,但被朋友喷贵了,然后就想退定。但装修公司认为这是定金不能退,楼主觉得自己吃亏了,就拿对方返还可能走佬为由,到处投诉,希望能得到舆论压力拿回定金。
但作为一个成人,不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为自己的失误埋单,这是理性的表现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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