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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安局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来了!
一、总体情况。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网上反馈意见635条,信函1封反映意见。其中576条意见对政策调整表示赞同,并希望尽快落实;54条意见对政策的落实时间、执行细节进行咨询或提出相关建议;5条意见提出异议。
二、意见处理情况。
公众对该政策的意见主要分以下几类:
1、担心政策调整后,将导致相关区域的学位、医疗等公共配套资源不足;
2、建议将其他区域也纳入此次政策调整范围;
3、建议政策实施前购买商品房的也同样适用此政策办理入户。
对上述意见,答复如下:
1、此次政策调整,是相关区域属地政府根据当地人口发展、公共服务配套能力等情况主动提出的,已对学位、医疗等公共服务供给进行评估,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提升区域综合承载能力。
2、近年来,我市其他区域的户籍人口发展较快,暂不宜纳入此次政策调整范围。今后,将根据城市发展的综合承载能力再适时进行调整。
3、此次政策调整中,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获得时间不受限制。即在此政策实施前获得房屋产权,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办理。
最后,相关部门将对市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尽快修订完善政策,具体实施时间以市政府及公安局官方政务网站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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