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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l我在论坛上问过关于从三水迁户口到南海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今天又看到有人在官网提问,并且官方对此做出了详细的回复。所以分享出来给大家了解一下!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回复如下:
您好,本市户籍居民在市内自有合法产权房屋(住宅,已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同一户内子女及孙辈可申请迁移。家庭户内其他人员暂时确无法迁出该户的,经产权人书面同意,允许随迁。
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如遗失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按规定出示电子证照证明身份及《遗失申明》。)
[3]入户地址房产证件(产权须为本人或配偶)。共有产权住宅房屋(夫妻共有或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的除外),只允许拥有产权大于或等于共有人平均数的一名产权人及相关亲属入户。如超过一人满足上述条件的,需提供其他满足条件的共有产权人放弃入户公证书、律师见证书或现场签署放弃入户声明书。夫妻共有或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4]婚姻关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5]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或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迁移;非婚生育的现场签署非婚生育说明。
[6]父母或成年子女随迁且居民户口簿上不能反映双方关系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7]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其中[1][2][3]为必选项,[4][5][6]为如有则必选项),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身份证由受理单位复印,其它复印件由申请人提交)。 请您详细阅读,符合审批条件并所需材料齐全则可携带材料通过“南海政务通”微信公众号预约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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