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发布情况通报,截至2025年7月21日,三水区累计报告基孔肯雅热确诊病例3例,主要集中在西南街道、大塘镇,均为轻症病例。
清积水!单位积水孳生蚊幼虫,最高可罚款10000元!
如何才能不让蚊子叮上你? 翻盆倒罐、清除积水很重要!
保持室内外的清洁卫生 做好病媒生物防制 不仅仅是为了我们自己的健康 也是我们的法定义务!
广东省已经出台了 《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 《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 明确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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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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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媒生物防制有规定
《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指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第十一条规定: 单位和个人除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外,还应当做好以下防治工作: (一)经常清疏下水道、沟渠,平整洼地,清除室内外积水,控制蚊虫孳生; (三)管好人和禽、畜粪便,粪池、粪缸应当严密封盖,住宅区栽种花木不得施用未经发酵的有机肥; (五)参与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组织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 第十三条规定:废品收购、建筑工地和集贸市场、禽畜饲养场、花卉市场等易招引或者孳生病媒生物的行业和场所,其经营管理者或者开办者应当完善和落实防范、杀灭病媒生物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如果违反这些规定 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
违反《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或者罚款: (一)单位、住户的下水道、沟渠、容器积水孳生蚊幼虫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清理;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住户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单位室内病媒生物密度超过本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标准的,给予警告,并限期除害;逾期不改的,处以罚款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废品收购、建筑工地和集贸市场、禽畜饲养场、花卉市场的经营管理者或者开办者未完善和落实防范、杀灭病媒生物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水生植物的积水,只要不常换水都很容易养蚊子。
楼顶天台和阳台废弃容器有很大风险隐患哦。
储水池、闲置的水缸、容器未能彻底清理,就会有积水的隐患。
树洞、植物叶子形成的天然积水是蚊子家族的乐园。
清理一处积水、清扫一片角落 不仅能阻断蚊虫的繁衍链 更是守护自己和邻里健康的有效行动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 从单位做起,人人动手 共建健康宜居家园!
来源:三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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