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水云东海街道某小区业主 反映小区物业管理问题 涉及停车缴费方式和人防车位收费标准
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云东海街道办事处先后作出回应 …… 房叔将事件始末和政策依据梳理如下 供各位街坊参考
01
业主反映的两个问题
业主反映的两个问题
官方回复的核心内容
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回复指出:人防车位不属于自有产权车位,其物业服务收费不属于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租赁双方协商约定。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办事处回复补充:经了解,项目停车系统与缴费情况绑定,欠费车位无法自动抬杆,但可由**人员人工确认后放行。 经沟通,物业已将欠费车位的道闸识别权限作延期处理,后续安排人员定时延期。业主如遇遗漏可向物业管家反馈。
02
政策解析:自有产权车位 vs 人防车位
本次争议的核心,在于两种车位收费规则不同。
业主自有产权车位: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佛发改价费〔2021〕3号)及2023年3月28日实施的《关于明确我市保障性住房和普通住宅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佛发改价费〔2023〕2号),业主自有产权车位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数量计收。现行标准为:
一级:每月 57 元/个 二级:每月 50 元/个 三级:每月 42 元/个 四级:每月 35 元/个 五级:每月 28 元/个
2023年3月28日之前已签订的合同,可按原约定执行。 人防车位:人防车位不属于业主自有产权,其物业服务收费不适用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租赁双方协商约定。因此,77元/月的收费是否合理,取决于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租赁约定,而非直接参照57元的上限。
对于类似纠纷,房叔建议:
首先确认自己的车位性质(自有产权车位还是人防车位),不同性质适用不同收费规则。如对收费标准有异议,可与物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区发改局或街道办咨询,或通过12345热线反映。
保留好合同、缴费凭证等证据,便于维权时使用。政策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市场、保护各方权益。了解规则,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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