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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0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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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福建
万里 发表于 2012-7-10 10:29 
小区公有收益一日未公布,你我都一日不知道究真实的收益是多少。一年几万,可能都是你我的一厢情愿。现在 ...
嘿嘿,还竞投?以这个价钱求别人,别人也是不一定的愿意。不信可以试试,看看有几间公司来争夺汇丰物业管理这块肥肉!
至于那些所谓法规也不用查,业主和业委会的关系是授权委托关糸,就象你和律师的关系一样,这种关系没法律法规调整吗?如何授权如何监督那就是授权者的事了,这种民事行为还要有关部门监管?!
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签订的是商业合同,你签一份简单合同而令自己吃亏,怪谁?
至于那些所谓公共收益,我觉得更多是业主们自找烦恼,其实问题很容易解决,两百多年前就有人将解决方法写了出来了,请参阅《红楼梦》里关于大观园花草林木的管理模式!
还是那句话,物管公司有不当之处,但汇丰业主更需要反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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