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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非法采砂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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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4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李大飞 于 2012-10-24 14:58 编辑

举报欺行霸市电话:110 举报制假售假:12365 举报商业贿赂:87709703

为牟取暴利,13人组成团伙偷挖河砂达3年之久,非法获利600万元。记者昨日获悉,近日三水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据检方指控,2009年~2012年4月,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林福荣雇请被告人梁啟明、冯少佳分别担任船长,带领被告人邓志成、周春生等6名船员在西江、北江河段禁采非区非法采砂,并将河砂运送给珍宝沙场、潮日明建筑材料经营部沙场等场所及个人。偷采河砂共计10万立方米,经鉴定价值600万元。其间,被告人林福泉、何永坚在珍宝沙场为林福荣销售河砂,所得利润由林福泉占有。被告人黄敬潮和林福荣事前通谋,再收购非法开采的河砂,还为非法采砂的船只望风。
  经三水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林福泉、林福荣等十三名被告人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西江、北江三水河段禁采区非法采砂达3.4万立方米。三水法院认为,被告人林福荣、林福泉等十三人无视国家法律,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他们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采矿罪。
  据悉,三水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林福荣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被告人林福泉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其他十一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10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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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4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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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4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wxg:j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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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6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赚600罚100~~休息3年再赚600{:4_153:}{:4_153:}我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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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6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才600多万?哈哈哈,元芳,你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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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6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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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6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知道为什么能做3年哪么久还没事哪么容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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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6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入600万元、罚180万元,有数围!现在比不比采!路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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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7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清水无鱼 的帖子

求组队~~{:4_153:}{:4_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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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7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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