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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7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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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落实民生工程需让百姓满意
日前,《广州日报·三水金版》对恒达公共自行车站占用恒达花园小区用地引业主投诉进行了报道。对这起事件,目前在网上仍然议论纷纷。
根据《广州日报·三水金版》的报道,环运局的相关负责人坦言,在恒达花园小区建公共自行车站之前确实没有征求业主意见,也没有在施工地点上进行公示,因为取点在市政路上,就以为没有占用到小区的地。“确实占用了小区的地,环运局会把车站撤走,或者在征得业主同意的前提下保留车站”。
公共自行车是三水区今年落实的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其实从居民自身需求来看,小区边建了公共自行车站点,确实会方便大家的生活。但是站点占用了小区用地,之前没有征询小区业主意见取得大多数业主同意,其做法显然是有问题的。
姑且不议公共项目未经业主同意占用小区用地是否违法的问题,至少在进行项目建设过程中,管理部门在程序上确实存在不当之处。
其实,从网上的纷纷议论当中可以看到,人们基本都没有对公共自行车这一民生实事提出异议,而针对的焦点都是“占地事先没有征求业主意见”这一程序。
在各地发生的很多类似事例都表明,有时候好心也并不一定能办成事、办对事。有关部门既然程序上存在疏忽,放下姿态勇于承认和改正,会更容易赢得群众认同和信任。
具体到上述事件,为减少和避免公共资源浪费,管理部门可以尝试通过诚恳协商与对话,尽可能获得小区业主谅解。即使最终多数业主仍不同意站点占用小区用地,考虑到周围密集居住人群出行需求,管理部门也应该尽可能想办法选取临近的公共用地易址重建,而不是简单地采取“如多数业主不同意将撤走站点”。总之,民生工程,在尽快落实的同时又能让老百姓满意,才是真正善政有为的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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