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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4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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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Quink 于 2013-9-14 15:41 编辑
楼主在这装啥呢. 人家恒达的业主没做错,维护自己的合法的权益.
你这种人就是典型的一网络暴民,是被"舍小家为大家"洗脑的产物.
有点脑子的话好好想想,如果个人的合法私利都无法去保障,何谈"大家"的"公共利益"?谁又能保证下一个被侵害利益的不会是自己?!
人家合理合法的维权,你可以保留你的意见,坚持你的看法,但你这样的针对人家的维权行为,真是....呵呵.我只能说呵呵了.
中国的民主法律进程之所以难有成就,原因可见一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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