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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马力 通讯员黄灿、甘露报道:用弓弩偷羊,被发现后持驽拒捕,结果偷窃变成抢劫。昨日,记者从三水法院获悉,被告黄某因抢劫获刑2年。
据调查,被告黄某、邓某从网上了解到有商家卖麻醉动物的弓弩和药针,于是花了800元买了一把弓弩和28支药针。去年12月3日上午,两人携带作案工具乘摩托车到大塘镇六一桥村一河边,发现两只放养的山羊后决定下手。
用弓弩射杀两只山羊后,黄某正准备拾取“猎物”时被事主张某等人发现。与黄某一同前来的邓某眼见情况不妙立即驾驶摩托车逃走,被丢下的黄某为抗拒抓捕,掏出弓弩威胁抓捕人员,但最终仍被众人制服。事后经鉴定,被射杀的两只山羊共值2100余元。
办案法官介绍,根据《刑法》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证据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本案中,黄某的盗窃行为被人发现后,使用弓弩相威胁抗拒抓捕,其盗窃行为性质已转化为抢劫,应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邓某的家属代为赔偿了事主的经济损失,获得事主谅解,可酌情对邓某从轻处罚。根据情节,黄某犯抢劫罪被判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邓某犯盗窃罪获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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