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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2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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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楼订金不给退 八万元钱打水漂
佛山三水御江南被轰“欺骗订金”,目前已有22人称“中招”
来源:羊城晚报 2017年03月15日 版次:A16G 作者:张韬远
御江南楼盘南门附近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张韬远
{14日,记者接到应先生报料称,其在佛山三水御江南看房后,交付8万元订金,发现楼盘销售虚假宣传后申请退款被拒,此时,销售人员称,因超过规定时间未交首付,这笔订金已被挞定不会退还。
其后,记者获悉,与应先生同样遭遇的还有21人,由于订金数目不一,据统计涉及金额逾百万元,目前佛山相关部门已经介入。
投诉:销售承诺不想买可退
应先生在广州工作,由于房价高涨,便想在广州周边买一套房。去年11月,通过中介电话推介,应先生得知御江南临近佛山三水南站,且很快能通地铁,就在周末看了房。
当天,在销售人员热情推介下,由于其承诺可先交8万元“订金”,如果不想买可以退,应先生便交了8万元并签订认购书。
过了两天,应先生准备交首付,就驾车来到该小区,发现往来小区必须经过三水大桥,单程收费10元,一年下来是笔不小的开支,且小区背后有一个很大的变电站,而该情况销售人员完全没有告知,感觉受骗的应先生决定要回订金。
销售人员称需写退订申请,过了快一个月,应先生收到了该销售人员短信,说公司没有批不能退款。又过了一个多月,应先生又收到一条短信,告知其订金已被挞定。应先生询问销售人员是什么意思,对方告诉他,其超过时间未交首付,开发商有权挞定订金,也就是说这8万元要不回了。
调查:有22名看房者“中招”
记者获悉,应先生并不是唯一的“受骗者”。去年10月,陈先生来到御江南看房,也被劝交了8万元“订金”,当时销售人员也反复强调不想买可以退还。陈先生说,销售员给他看了购房认购须知,上面写到“以现金或刷卡形式支付订金,领取订金收据并签署《购房人申明陈述书》和《认购书》”。
后来,陈先生发现小区不如宣传的那么好,想退“订金”。开发商拿出了陈先生签署的《认购书》,上面明确写着陈先生缴纳的8万元属定金,按相关法律政策,定金不用退还。此时,陈先生感觉中了圈套。
陈先生开始维权,很快发现与他有同样遭遇的人不在少数。他们组建了一个微信群,目前已有了22个人,大家所交订金数额不一,最少的0.5万元,最多交了8万元,共110.5万元。
交流发现,大家遭遇了同一个套路。销售人员先反复宣传房子有多好,十分畅销,再劝他们先交“订金”并称“订金”可退,最后签订“认购书”,此时“订金”已成“定金”,不买房的话“定金”也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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