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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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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应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同意,但30日内劳动者擅自离职这属于违法解约,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擅自离岗给单位带来的损失,但赔偿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工资小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应该按当地最低工资发放。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扣一部分工资,但不能全扣!建议楼主去一趟劳动局,一告一个准,去劳动局还可以看看店主有无给你买社保,没买的话会让他补足社保,之前有无经常加班,如果有的话,可以要求加班赔偿,这种事情闹到劳动局去,只有店主吃亏的份,新三水只能说起到曝光的作用,但对于解决问题可能于事无补,还是要擅于利用法律,寻找有关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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