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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5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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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RUIHONG 发表于 2012-7-25 11:44 
你好,依点我唔米几赞成!我建议一切的公共开支(包括楼梯的电费)也纳入物业管理费用,甘样做会降低管理 ...
假如真要讨论这个问题,个人意见觉得还是自己座楼管理翻梯灯的收支好,象我们座楼会隔一段时间之后,就会把收取的和支出的一切银行交易明细都复印出来,贴在楼下,无论你在乎不在乎看不看都好,这是一种和好的方式和风气,管理起来也是很简单的事情,收一户100就有几年用了,而假如换了物管呢,可以说他永远只有收多无收小,就算有公布都不一定可以细化,你永远无得清楚,钱虽然不多,正所谓士可杀不可辱,人求的是公平不被欺骗也很重要的,之前我交物管费每次一季都告诉我另外要预交50先,说到时候多除小补的,请问有除过吗?有从来公布过一次明细吗?这个也是物管一个捞财的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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