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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4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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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完全同意以上各位所发感言,唉,都唔知以后点样生活落去.依家搞问责制,你知唔知究竟有几黑暗呀?孟学农就系一个例子.2003年4月20日因SARS风暴,中共中央决定免去北京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03年4月22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孟学农辞去北京市市长职务的请求。
2003年09月任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正部长级)、党组副书记;
2007年07月任山西省委副书记;
2007年08月任山西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2007年09月山西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理省长。(分工:主持省人民政府工作分管监察、审计工作。)
2008年01月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
2008年09月因山西省襄汾县“9.8”尾矿溃坝重大责任事故,被免去山西省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引咎辞去山西省省长职务。
中共十六届中央委员,十七届中央委员,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原九届山西省委委员,山西省十一届人大代表。
中央同意孟学农同志辞去山西省省长职务的请求(SARS+溃坝 孟学农五年两度丢官)
问完责落左岗几个月,又有大官做了.甘叫问责,唉.我觉得系侮辱紧国民的智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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