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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4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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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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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参与处理其后事的一名工作人员,到过现场,对情况了解得比较清楚,在这里希望讲几句以正视听:第一,他的确有每天在家阳台晨运的习惯,也经常做向后压腰的动作,那个阳台护栏的确很低,出这样的意外是绝对有可能的,公安在现场勘察也是这个结论,只能说他自己不太注意,身边的人也没有及时提醒,才造成惨剧;至于说到“身穿短裤背心”只是对情况的详细说明,没什么需要掩饰的;他所居住的是政府分给区领导的一套公寓,80多平米,不是某些人说的”价值几百万的别墅“,那只是别有用心或是道听途说,有本事拿出证据,我们是知情人,随时可以当面对质!郑常委在世时是一位好领导,好长者,他已不在了,希望大家厚道一点,让死者安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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