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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5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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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二,炒房的原罪
近日的深房理事件,远超“爆料”级别的成卷宗**结果,着实难以让人相信《深房理装修队003》只是一名打入阶级敌人内部的假会员。Ta 肯定是某机构,还更有可能会是政府的机构。这说明政府打击炒楼已经仅从经济手段上升到国家暴力的手段,要知道从前对假流水之类的犯罪行为还是只眼开只眼闭的。这也说明高房价、高准入下炒房成本与能力远非个人可以承担,炒房现象已经从全民炒房进入到了机构集约化炒房。有人可能会一脸无辜地说“我不是炒房,我只是资产配置”。呵呵,动辄四五十倍甚至百倍的租售比,不是为低买高卖你自己信吗?所以,但凡不是买来住的,就是炒房。也有人说投资赚钱有错吗?大师就不说什么资源错配、破坏社会和谐这大层面了,起码你的动机就是把别人买来解决居住问题的房买了去,让别人不得不花更高的价钱去解决居住问题。其实你就赚了人家多花的钱,这些可都是人家的血汗钱。或者有人会说“我炒房促进了房产商建房啊”,那已经是比如鬼城之类资源错配的大问题了,房产商也是凭着大量炒房需求才敢造鬼城、才敢要高价!所以每一个的“你”自以为善良的财富愿景之下,是我国房价高企当中“没有一滴水是无辜”的一分子。所以国家打击炒房是对的,一是公平的财富获得感,二是社会和谐所要求的安居乐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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