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表于 2010-11-22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时代城出尔反尔的物管费问题
本人为时代城一期业主,于11月初收到时代城以快递形式寄来收楼通知(盖有公章),通知上约定于11月18日早上9时-17:时到时代城办理收楼手续,该通知书上除了要求我带齐收楼所需资料外,另有一段内容是如下:‘为了减轻业主负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收楼我司免收水电周转金,且不收三个月管0理费,业主收楼时仅需先缴交2010年12月份的物业管理费,共XX元。’本人18号9:30分持该通知书前往办理收楼收续,当问及‘不收三个月物管费’时,当值工作人员以当时通知书上是打错字为理由拒绝执行该项内容,并即场拿出一份‘更正声明’试图推翻原通知书上的内容。直到本人完成所有收楼程序,时代城方面对于免三个月物管费依然拒绝承认及执行,对于这样的做法,本人认为有欠公允,对业主是欺骗?是出尔反尔?或是不信守承诺?我希望贵局能为全体收到带有上述内容收楼通知书的时代城业主评一个公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