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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7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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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请看懂我说什么再洗,别又混淆概念,我最后一次解释,之后不在这个论坛再讲了,真真比辅导我儿子还累。
你讲的是在按时收费时段转入次数时段,按时的收一笔,次数的收一笔,没毛病。而且你注意,按时的收费,是应该收到十点为止,十点之后哪怕你停一分钟还是十个钟,都是那么多钱。也就是说十点前的缴费+8元,无论如何十点前的缴费不会,也不应该因为之后过夜的时间而叠加。
树主现在是在次数收费时段转入计费时段,他在次数收费时段,也就是八点前,停了三十分钟,在计时收费时段,也就是八点后,停了五分钟。次数收费时段的八块钱他已经给了,也就是这部分的契约已经履行并终止了。但是计时收费时段的收费,为何要将他之前的半小时算入叠加,算他停35分钟?
若果这个逻辑,你晚上十二点停到早上九点,我给你算下,过夜一次8元,计费停车8+1=9个小时,3+8*2=19,19+8=27,收你27元你可愿意?
很明显,你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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