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表于 2022-10-20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在这里,私占江岸用地确实违建了,
大堤边上是不允许修建的,迟早强拆。
另,
本人不曾野泳,但认识有朋友天天去。
在某地市,某大江岸上公园(市政公园),在江边特意留有地方给当地冬泳协会使用(合法合规来说应该是租借),建有冲凉房、更衣室、储物架等等,由协会人员负责管理,要入会才能使用,要每年交费。
禁止北江野泳?好似是没有明文法律规定禁止的。
而喜爱野泳的,看到过基本都是中老年人、退休人士,现在各地都迈向老年社会,禁又禁不住,与其唾弃野泳,不如学会包容和学会保护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