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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4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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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立法一般是存在迟滞性的,经济高速发展跟法律定制的滞后基本算是客观存在的问题。你换20年前,那时候街上有多少车?那时候你搞四轮停车收费?收谁的?
OK,谈近年,国内经济发展了这么多年,停车难是突然出现的吗?三水各种主要道路是22年突然之间就车位紧张了吗?如果我没记错,文峰路跟新华路那边靠近大市场的那部分位置早在16年左右开始就不太好在路边找“车位”(就是至少不挡路的位置,会不会吃牛肉干还两说),所以车位紧张是突然出现的吗?既然不是,为何现在才来搞?
早年,土地财政红红火火,所以地方财政不讲究这点“冷饭剩菜,现在这玩法不让玩下去了,能咋样?挥发“主观能动性”呗,所以,今天会有这些没有法理依据的灰色收入项目。
然后?然后以今天的舆论(部分位置停车难是客观存在的,即便是新三水本身对于这东西的看法是依然存在分歧的)跟地方财政需要,如果真的要推动把路边收费明确化,你觉得地方愿意放弃这块肉?你不会觉得你自己所能代表的部分民意在这里面权重有多高吧?你有没有想过,你自己所在的民意立场如果是有非常高的权重,划线收费这项目从一开始就不会搞起来,你连地方措施的没办法的搞,你还指望更上层的帮你谋求利益?
所以,我的理解是,日后经济改善了,你再去论证这东西的合法性,它在可以吃肉的时候,把这菜头吐出来或许有机会,但是,你今天要在它饭都不一定能开的时候让它吐出这菜头,搞不好它直接把这东西合法化,日后像白泥芦苞甚至大塘这些本质上不是说车位紧张到不可调和的地方,一旦法律明确了这东西合法,你还真只能指望它日后不屑吃这菜头 (仅仅是我个人的理解,不否认你们追求收费的法理依据这一合法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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