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表于 2025-8-5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你铺话法就戒了,吾睇下新马师曾究竟留左几多家产给邓兆尊,保守估计是大概4亿遗产包括永祥大厦等一大批物业;1960年代以其社会地位受燊哥邀请入股澳门娱乐有限公司1%股权,1960年代他就已经是千万富翁了,当时香港楼价先是2-3万/套。1997年4亿相当于现在约20亿遗产,这还不只是钱,而是有很多能带来租金收入物业、每年有分红的各类公司、股票,单单当年持有的1%澳门娱乐有限公司的股权,每年分红都吾少也。系甘的情况下,同时拒又知道自己个仔邓兆尊是什么材料,创业、打江山、激进投资基本就是找死,干脆就要求拒做败家仔,但是不能随意卖掉各类资产,各类资产每年的收益都够邓兆尊过上富足日子。如果单凭1000万现金,而吾是每月可以带来固定回报的资产,梦想凭这些钱一世过富足生活应该是吾够的,过中产阶层的中等偏上的生活应该是无问题的、过富足生活远远吾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