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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发布专栏] 三水全区禁止!违者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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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16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发布我区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止。

二、禁火范围:全区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


三、在禁火期期间、禁火范围内禁止下列野外用火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它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四、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应当自觉接受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登记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


五、凡违反本禁火令者: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和森林火情应及时向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报告。森林火情报警电话:110或12119。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
不进入封山区域
不违规野外用火
让我们共同携手筑起森林防火铜墙铁壁
共守山清水秀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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