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泳池座椅下,竟成了“蚊子育婴室” 近日,三水区卫生监督所对辖区一游泳场所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泳池旁的救生员座椅上,堆积着湿落叶,轻轻一抖,成蚊四散飞出;座椅下方的排水沟内可见积水和树叶,水中清晰可见十数条蚊子幼虫正在扭动。
经询问,该场所负责人承认因雨后落叶和排水沟未及时清理,导致积水并孳生蚊虫。
依法处置
警告处罚,立即整改
卫生监督员依据《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游泳场所当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要求立即清除场所内的积水,控制蚊虫孳生。 法律链接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 《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六十九条 - 《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七条 合规要求
经营者应当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完善防鼠、防蝇、防蚊、防蟑螂设施,及时清除积水、垃圾,密封粪池并定期清理,消除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
给经营者的郑重提醒
每日巡查“死角”:花盆托盘、排水沟、废弃轮胎、景观水池、空调冷凝水盘……但凡可能积水的角落,都要列入检查清单。 雨后立即清理:一场大雨过后,务必第一时间清扫落叶、杂物,疏通地漏,避免形成新的积水点。 完善防护设施:排水沟、下水道安装纱网,配备灭蚊灯,必要时使用合规杀虫剂。 建立台账记录:将每日清洁、消杀情况登记在册,做到有迹可查、责任到人。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严查
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区卫生监督所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场所持续开展蚊媒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落实落细登革热和基孔肯雅热传染病防控措施,对违反规定的场所和机构依法予以处理。
在此呼吁各单位和个人积极清除蚊媒孳生源头,落实防蚊措施,共筑健康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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