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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0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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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六月清荷 于 2011-6-30 13:48 编辑
您好,根据相关规定,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备案管理,其收费标准由幼儿园向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备案后执行。根据该幼儿园《教育收费备案表》显示,三水恒星幼儿园已向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备案,根据备案价格,2011年9月前入学幼儿保教费为2900元/生/学期,2011年9月起入学幼儿保教费为3350元/生/学期。该幼儿园2009年的幼儿保教费自行下浮至2600元/生/学期,由于成本不断上升,该幼儿园将保教费恢复至备案价格2900元/生/学期。因此该幼儿园并非上调旧生保教费,而是将保教费恢复至备案价格,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关于黄金班问题,我局查阅该园《黄金课程报名表》,有家长签名,备注栏注明“以家长自愿参加为原则”,也电话随访了部分家长,没有发现强制参加黄金班的行为。投诉人反映的代收费230元为学习文具费,由园方在学期结束后公布详细的收费清单,按实结算。谢谢。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1年0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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