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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ekouenmen

[民生大小事] 还原绿化村貌,打击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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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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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8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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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证明书可以拿出来原件给南边村的村民看看嘛??就算有又能说明什么??难道几个签名就可以把南边村的土地卖了?难道不用征求村民同不同意了?如果几个签名就可以得到土地,那是不是随便找几个人签名就可以了。既然不是违章建筑的。为什么现在停下来了??继续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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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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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9 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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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了一张盖居委章,上面写居委领导的名字就可以强占公用土地,这就是证据,谁也可以搞啦,,不把镇、区、市国土部门放在眼里,乱搞一套就可以无法无天了嘛,一手撑天了嘛,,,,国法何在,,,正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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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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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9 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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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边只有三个人定三户人啊,,,土地是你地噶,,,签名就可以分土地,,,不是无赖,,,就是野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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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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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9 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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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同办公司的居委领导,一个村长,,一个申请人写张纸条就可以无条件占用土地,,,这就是合法的拥有还是贿赂的占有啊,,,没有法律效力就不要乱说证据,,,这叫黑暗,,,还楼主一个正义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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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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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9 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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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申办《土地使用证》,登记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的一个必然环节。根据1988年修正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1991年颁布)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确认使用权。因此,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是指由上级管理部门根据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对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调查核实、注册登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一种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办理土地使用证书 。因此,可以进一步明确负责接受和审查土地使用权人登记申请的机关是申请登记的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土地主管部门,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机关是负责登记的土地管理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一)由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提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二)由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三)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难道居委有这权力吗,,,,证据就去愚弄农民伯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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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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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9 01:4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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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申办《土地使用证》,登记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的一个必然环节。根据1988年修正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1991年颁布)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确认使用权。因此,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是指由上级管理部门根据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对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调查核实、注册登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一种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办理土地使用证书 。因此,可以进一步明确负责接受和审查土地使用权人登记申请的机关是申请登记的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土地主管部门,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机关是负责登记的土地管理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一)由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提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二)由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三)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难道居委有这权力吗,,,,证据就去愚弄农民伯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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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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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9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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睇来你都好猛料哦,随随便便都可以搞到“一张盖居委章,上面写居委领导的名字”
不如你去白坭镇府搞张“20040901为国土局局长证明”给你来搞违建啦,还是我在那张盖有居委章的纸上写上“20040901同意建筑”啊?
不过淋淋你甘鬼猛料去白坭镇府出证明太睇小你啦,去区,市,省出啦,真真系痴人说傻话,无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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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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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9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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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里搞事的是你一个人还是你三个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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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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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9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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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意见甘独到,难道你系国土办的人,如果不是请你不要妄下判断是违章建筑,什么时候建,什么时候停建需要向你汇报吗?你是不是那条根搭上痴佐线啊,赶快入院博翻距啦,傻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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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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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9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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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啊,你不是盲的就是红眼病啊,你只看到上面的是村委会里面的人签名吗,有没有看到下面的签名对象啊,跟你说都浪费我的唇舌,废人说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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