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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1-11-1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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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业余政治家 发表于 2011-11-1 12:06 
回复 关爱社会 的帖子
这我倒赞成。
对的!
刚刚开始也肯定只能通过网络号召,QQ管理.毕竟成立办公室需要场地,工作人员,就会涉及到费用.
但时间长了,各位踊跃,也有一定知名度,还是要成立办公室,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去策划还有筹备相关帮扶活动.
以后还可以通过义务诊疗,义务法律质询,很多相关的活动去帮助社会上的人!
发展空间还是很大很大的,其实你的想法是很好的!现在也是很需要你这种有一定想法的人员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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