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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2-7-19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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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唐百虎点蚊香 发表于 2012-7-19 16:07 
“在汇丰这件事中,我发现大家有一个认知的误区,就是搞不清楚小区是谁的?甚至有人责怪政府不去管理!但 ...
富善小区在建成发售之时《物权法》还没有颁布,当时没有封闭,卖房子也是按单栋住宅楼那样卖的,里面的道路、园林一直纳入政府的城镇道路、园林、卫生管理,可以说那些道路、园林、设施是作为公众财产、国家财产看待的。现在富善小区所封闭的区域既有原来富善花园的房子也有私人兴建的楼房还有原来桥头村的民宅,其他政府围闭成立小区情况也类似,因此这种“小区”不属于《物权法》里所定义的建筑物。
这些可以说历史遗留问题,如富善花园(不是富善小区)这种旧式住宅里面的道路、园林、设施的产权归属可能要等北京作出明确的司法解释才能清晰。在目前它们是作为公众财产、国家财产看待的。但现在新的小区就很明确了,属于私人共有财产!
你们的财产你们做主!别说你们要求政府管理没问题,就算将它们上缴国家都没问题。那是你们的事情,没有人可以说三道四!但前提是你们必须交纳管理费用,因为政府所提供的环卫、道路、园林等服务是公共服务,不能免费用于私人财产和私人物业!“公车私”用也可以,付费就行了。相关论述请看2楼何去何从中的“2、将你的私人共有财产上缴国家”,“3、聘请有关部门“管你”。
同样,你们要求政府直接给你定规矩,直接说这个对那个错也没问题,因为那是你们的财产!不过,你们没能力自己定规矩吗?非得找个老爷坐堂才能讨论问题?说句老实话,我对这种做法很不以为然!
至于“私人财产最终属于国家财产吗?” 呵呵,私人财产不管你同不同意也要变成国家财产的事你还见得少吗?拆迁不就是最好的例子了吗?即使不变成国家财产,以国家、法律名义强行占用私人财产的例子也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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