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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③點③

[民生大小事] 未免大家误会本店卖广告,决定删除贴内容,一切交给律师跟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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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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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7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广告帖,厉害甘都冧得出:c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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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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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7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qwe123qweeee 发表于 2013-9-27 18:01
广告帖,厉害甘都冧得出

呵呵,报警黎卖广告!你咁都谂到??好思维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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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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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7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北京
③點③ 发表于 2013-9-27 17:37
我都话只要道歉,咁我都唔系话一定要距俾人拉嘅,做错事识得认错就得啦,系咪?


法盲 大大的法盲 有你同为网友 感到可悲!

网友劝解咁多 自以为是 半句都唔入耳!

讲多晒气.闹落去啦!有好果子你食D.
人之初 性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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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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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7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幼儿幼 发表于 2013-9-27 18:06
法盲 大大的法盲 有你同为网友 感到可悲!

网友劝解咁多 自以为是 半句都唔入耳!

如果你愿意俾人系你个真人头像度p3点尽露小三,又数毛如何如何跟住摆上网,我就消案!!!只要你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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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7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FERRARI 发表于 2013-9-27 16:42
作为三四十岁嘅男人,睇见你篇贴开口埋口中坑,总觉得有点别扭。既然做生意,想擦靓个招牌,能否文明用语呢 ...

伯虎其实系个学生炸:lol 中坑前中坑后系讲我呀:am04:
权力使人腐化,高度的权力使人高度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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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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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7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幼儿幼 发表于 2013-9-27 18:06
法盲 大大的法盲 有你同为网友 感到可悲!

网友劝解咁多 自以为是 半句都唔入耳!

紧记!系真人相片!唔系其他无谓嘅相片!你愿意我即刻去张边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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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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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7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独树岗佬 发表于 2013-9-27 18:10
伯虎其实系个学生炸 中坑前中坑后系讲我呀

呵呵!我冇野好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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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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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7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③點③ 发表于 2013-9-27 17:25
唔好叫人去睇,我唔删帖系方便到时取证,但系一超5000浏览咁就神仙都难救,琴日警察叔叔话我知嘅

真的法盲极点!5000流量这个数是有新规,但主次你都颠倒了,只可以说可悲,新规是对方主动发贴假如真有证据为前提,请问你自己发的贴5000浏览是什么回事?啊警察真甘对你讲??天大的笑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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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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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7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本帖最后由 幼儿幼 于 2013-9-27 18:19 编辑
③點③ 发表于 2013-9-27 18:08
如果你愿意俾人系你个真人头像度p3点尽露小三,又数毛如何如何跟住摆上网,我就消案!!!只要你肯!!



就算你讲事实.要定乜罪?

要知 有个叫什么什么什么诬告罪?

你啃唔啃得落都未知?

你仲可以告我 恐吓罪 添咖!

     我去领罪.得啦掛!
人之初 性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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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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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7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难得糊涂! 发表于 2013-9-27 18:14
真的法盲极点!5000流量这个数是有新规,但主次你都颠倒了,只可以说可悲,新规是对方主动发贴假如真有证 ...

我只是复述我听到的,你们攻击我干嘛??难道他是什么官二代的儿子吖??我只是维护我的权益,没有做错,他做错事就要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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