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三水交警进一步回复以下问题: 问题一: 事故证明书没有列明货车司机违反以下条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 “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第三项: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问题二: 是否有对事故尝试进行推论? 证据一:摩托车尾架向下直角弯曲, 可以判断货车与摩托车之间形成的是正面撞击和被撞击的关系。 证据二: 笔录记载货车时速(米)约30,000米, 货车停车位置车头不超快车道的1/3左右, 估算开始掉头到停车行走距离(米)=约3米。 货车掉头用时= 距离/速度=3/30000*3600=0.36秒。 证据三:货车长度: 约9米 推论一:如果摩托车在实施超车, 当时的时速一定比货车速度快, 自然不可能形成货车正面撞击摩托车尾部的情形。 推论二:计算摩托车在慢车道超车, 走到货车撞击点需要的时速(=距离/秒*3600) 假设1 摩托车在货车实施掉头时 30米处开始超车。-----正常人开始超车的距离。 摩托车到达撞击点所需时速=(9+30)/0.36*3600=390,000(米)=390公里 假设2 摩托车在货车实施掉头时 10米处开始超车。 ----紧急情况超车距离 摩托车到达撞击点所需时速=(9+10)/0.36*3600=190,000(米)=190公里 假设3 摩托车在货车实施掉头时 0米处开始超车。 -----试问正常人会这样超车, 即使是这样, 一辆摩托车如何在30公里左右的时速在0.36秒内提到极限速度 90公里) 摩托车到达撞击点所需时速=(9+0)/0.36*3600=190,000(米)=90公里 由于无法理解交警同志的查证所思考的逻辑,无法确定交警同志在审核时是否有进行论证工作, 无法接受判定结果, 因而无法停止对真相的渴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