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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add

[曝光台] 【砺智教育已回应】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即结算并支付工资,XX你做到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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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荣誉市民神回复

发表于 2014-7-11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无图讲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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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11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aadd 于 2014-7-11 16:40 编辑


无良心、无诚信办 J B教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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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1 17:03 手机网页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你如果觉得有问题其实可以走劳动仲裁啊,但如果劳动单位都未作出裁定,你就甘样点人相,貌似系你有d无良了!甘搞作仲使做生意既?有证据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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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11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Xinssforum 发表于 2014-7-11 17:03
你如果觉得有问题其实可以走劳动仲裁啊,但如果劳动单位都未作出裁定,你就甘样点人相,貌似系你有d无良了 ...

协议放在老板娘手里,就似好多私营企业跟工人签了合同都不会给合同给工人一样,弱势的劳动者没有话事权。

招工之时并没说什么试用期,结算工资的时候才说试用期。这是什么诚信?
工人休息时间冒着大雨回机构与学生电话沟通,赶时间提前回机构值勤,尽心竭力改作业,维持教室清洁......之时,她怎么不说明试用期内做这些是不会给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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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1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关于对砺智的投诉,现回复如下:
1、        贴中所说的“老板娘”,应该是吴校长,但你误会了,吴校长不是老板娘。老板娘不在砺智工作。
2、        我们聘请的兼职老师分两类:兼职晚修老师、兼职周末老师。进入砺智的兼职晚修老师,需经过科目测试、面试、签订兼职协议方可入职。对于周末兼职老师,我们要求的是有教学经验或在校老师。根据你的情况,应该是兼职晚修老师,且应该是未做满一个月的兼职老师。
3、        我们招聘兼职晚修老师的程序,一般还包括入职前告知各类事项,如报酬发放时间、试用期时间(1个月)等。如你未能理解或误解、曲解,过失不在我们一方。
4、对于工资发放的时间和方式,回复如下:
(1)        每月25日发放上月工资,如双方同意,则不存在违规情况。有些公司甚至在每月27-28号才发放上月工资。我校对专职老师从来没有延迟过发工资。
(2)        对离职的员工或兼职老师,我们一般和其协商后,仍然会按照每月25号发回上月剩余工资。在砺智办学5年以来,没出现过离职员工对剩余工资发放方式的投诉。
(3)        最近辞职的兼职晚修老师中,据吴校长反映,在6月20日当日有2位兼职老师离职,当晚已告知剩余工资在6月25发放,当时两人无异议。这两位兼职在5月中下旬分别入职,到6月20日离开,工作时间跨5、6月份,但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分别只有18天和23天。实际上按我们的规定,应该在6月25日发5月份报酬,在7月25日发6月份报酬。而实际的发放方式为一次性将5月、6月的报酬全部发放。如果因6月20日当天无支付报酬,对方又没有现场提出异议,责任不应该在砺智一方。而且出于人情和对兼职老师提供的便利,我们已经在6月25日将原本应该分两次发放的报酬一次性发放,所以砺智不存在过失。即使你认为我们有过失,也只是延迟了5天的时间,而“硬是要等到每月25日才发上月工资”就不属实了。
(4)        今天下午5:45分前,我们对最近离职的3位兼职进行的电话回访,3位兼职均表示无发过此贴。如是确实是兼职发的贴,我们欢迎直接联系校方大家协商解决,三水地方很小,我们无意得失任何人,5年来砺智办学都是堂堂正正的;如果不是这3位兼职其中之一发的贴,那么贴中所言“无视法律,视法律为儿戏,不遵守社会规则的底线,硬是要等到每月25日才发上月工资,请问,你何德何能教书育人!”则属不实,且“何德何能教书育人”一言是一种侮辱,我们保留追究发帖人发布谣言、恶意中伤或损害我校形象的法律责任。
5、        对于你说的“那丁点工资”,回复如下:
(1)        很多补习机构,晚修班(一般一个月20-21晚)只给五六百、六七百的情况来说,对于晚修兼职,我们无论人数多少,试用期第一月均保障给800元报酬。对于每晚2-2.5个小时的工作时间来说,如果折算为月薪计算,相当于一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的话,月薪已在三千左右了。所以报酬方面我们不认为是过低的,我们比很多补习机构都要高。如果你已接受此报酬而入职,那么请不要事后贬低自己的工作价值。试用期一个月通过后,我们设立了各种奖励。一般带班满8个人、无流失,各项加起来确实达到1000-1100的水平。而新来的兼职晚修老师,如果连一个月都未够的话,我们按试用期内800计算,并不存在欺诈的情况。具体说明请看下面的解释。
(2)        在《晚修辅导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上,在第三条(乙方的工作要求)之第4款(薪酬制度),已经写明:“新入职教师,试用期为一个月,时间从 ____到___,保底工资为800元,无任何奖励。”注意,下划线部分均为手写,且上面明确了试用期“无任何奖励”,所以你说的“十项八项全加在一起有1100元左右。到了最后,一句试用期内全不算数,只给基本工资800元(协议并无试用期之说,更没试用期长短之规定)。”则与所签订的协议完全不符。我们相信你可能是记错了、理解错了。但如果心里有疑问而不向我们询问清楚,责任不应该推卸给我们。协议白字黑字所写的内容,欢迎你回来查阅。
(3)        所以我们不存在少给报酬的情况。请好好理解协议的内容和精神,也请自重,对自己所签的文件负责。
6、        对于你说“精打细算的老板娘,克克埋埋的200-300元可以买套新衣显摆下吗?”,回复如下:
(1)        精打细算是持家之道,我们相信你父母也不会对此有异议。而对于你所投诉的内容,我们不认为我们有过失或对你有不公平之处。如你仍然未能释然,可再和我们沟通,我们觉得有这个必要维护我们砺智的名声而向你解释清楚。我们堂堂正正在这里等你。所以,“精打细算的老板娘”,不存在任何过失,对我们来说,谢谢你对她的褒扬。
(2)        至于“克克埋埋的200-300元可以买套新衣显摆下吗”这句话,我相信那是你纯粹的气话。如果你对砺智的历史多了解点,我相信你不会作如此无知的断定。我们曾向三水一社工机构捐赠过价值1000多元的工服和两个帐篷,我们曾为《今日三水》在今年寒假所举办的“走读佛山”活动捐了300个书包,价值6000元;今年4月,我们曾为佛山社工邓小姐募捐过接近2000元的捐款治病,其中一部分时学生捐款,一部分是老师捐款,这两部分捐款相加后,砺智教育另外捐赠了同等的款项。。。。所以对社会,我们尽一份回馈之心。而对来时,6月和7月我们先后两次共投入近5000元,安排老师到南海大湿地进行拓展训练,以提高团队的师资水平。所以对员工,我们有培养人才之义。在三水培训界来说,砺智算是“大手笔”的了,所以“克克埋埋的200-300元可以买套新衣显摆下”的说法,既无知又浅薄。
7、        发生被投诉的事情,我们也很无奈。不回复,只会被暗伤;回复清楚了,又有人觉得砺智请了这样水平和境界的兼职老师。任何公司都会有良莠不齐的员工,客观而言,砺智请的绝大部分老师都是很不错的,尤其是专职教师。而极个别的问题,提醒了我们以后请人要更加慎重。相对于砺智5年来为补习市场做出的贡献、对家长和学生的帮助、对社会的回馈而言,我们砺智有理由为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感到骄傲。
8、对于跟帖评论,我们欢迎对我们做得不够的地方进行指正,但也欢迎各位客观真实看待此次事情。我想再重申一次:砺智在此事上不存在过失。发帖人如何看待这次的问题,就见仁见智了。而对于有人说曾在我们砺智工作过,也受到过工资没有在离职当天发的问题,欢迎致电砺智校长。大家堂堂正正讲清楚,就不必我们专门花时间在论坛里澄清了。

以上内容为对此贴的回复。如有表述不当或错别字之处,请各位看客见谅。

砺智教育
2014/7/11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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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1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关于对砺智的投诉,现回复如下:
1、        贴中所说的“老板娘”,应该是吴校长,但你误会了,吴校长不是老板娘。老板娘不在砺智工作。
2、        我们聘请的兼职老师分两类:兼职晚修老师、兼职周末老师。进入砺智的兼职晚修老师,需经过科目测试、面试、签订兼职协议方可入职。对于周末兼职老师,我们要求的是有教学经验或在校老师。根据你的情况,应该是兼职晚修老师,且应该是未做满一个月的兼职老师。
3、        我们招聘兼职晚修老师的程序,一般还包括入职前告知各类事项,如报酬发放时间、试用期时间(1个月)等。如你未能理解或误解、曲解,过失不在我们一方。
4、对于工资发放的时间和方式,回复如下:
(1)        每月25日发放上月工资,如双方同意,则不存在违规情况。有些公司甚至在每月27-28号才发放上月工资。我校对专职老师从来没有延迟过发工资。
(2)        对离职的员工或兼职老师,我们一般和其协商后,仍然会按照每月25号发回上月剩余工资。在砺智办学5年以来,没出现过离职员工对剩余工资发放方式的投诉。
(3)        最近辞职的兼职晚修老师中,据吴校长反映,在6月20日当日有2位兼职老师离职,当晚已告知剩余工资在6月25发放,当时两人无异议。这两位兼职在5月中下旬分别入职,到6月20日离开,工作时间跨5、6月份,但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分别只有18天和23天。实际上按我们的规定,应该在6月25日发5月份报酬,在7月25日发6月份报酬。而实际的发放方式为一次性将5月、6月的报酬全部发放。如果因6月20日当天无支付报酬,对方又没有现场提出异议,责任不应该在砺智一方。而且出于人情和对兼职老师提供的便利,我们已经在6月25日将原本应该分两次发放的报酬一次性发放,所以砺智不存在过失。即使你认为我们有过失,也只是延迟了5天的时间,而“硬是要等到每月25日才发上月工资”就不属实了。
(4)        今天下午5:45分前,我们对最近离职的3位兼职进行的电话回访,3位兼职均表示无发过此贴。如是确实是兼职发的贴,我们欢迎直接联系校方大家协商解决,三水地方很小,我们无意得失任何人,5年来砺智办学都是堂堂正正的;如果不是这3位兼职其中之一发的贴,那么贴中所言“无视法律,视法律为儿戏,不遵守社会规则的底线,硬是要等到每月25日才发上月工资,请问,你何德何能教书育人!”则属不实,且“何德何能教书育人”一言是一种侮辱,我们保留追究发帖人发布谣言、恶意中伤或损害我校形象的法律责任。
5、        对于你说的“那丁点工资”,回复如下:
(1)        很多补习机构,晚修班(一般一个月20-21晚)只给五六百、六七百的情况来说,对于晚修兼职,我们无论人数多少,试用期第一月均保障给800元报酬。对于每晚2-2.5个小时的工作时间来说,如果折算为月薪计算,相当于一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的话,月薪已在三千左右了。所以报酬方面我们不认为是过低的,我们比很多补习机构都要高。如果你已接受此报酬而入职,那么请不要事后贬低自己的工作价值。试用期一个月通过后,我们设立了各种奖励。一般带班满8个人、无流失,各项加起来确实达到1000-1100的水平。而新来的兼职晚修老师,如果连一个月都未够的话,我们按试用期内800计算,并不存在欺诈的情况。具体说明请看下面的解释。
(2)        在《晚修辅导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上,在第三条(乙方的工作要求)之第4款(薪酬制度),已经写明:“新入职教师,试用期为一个月,时间从 ____到___,保底工资为800元,无任何奖励。”注意,下划线部分均为手写,且上面明确了试用期“无任何奖励”,所以你说的“十项八项全加在一起有1100元左右。到了最后,一句试用期内全不算数,只给基本工资800元(协议并无试用期之说,更没试用期长短之规定)。”则与所签订的协议完全不符。我们相信你可能是记错了、理解错了。但如果心里有疑问而不向我们询问清楚,责任不应该推卸给我们。协议白字黑字所写的内容,欢迎你回来查阅。
(3)        所以我们不存在少给报酬的情况。请好好理解协议的内容和精神,也请自重,对自己所签的文件负责。
6、        对于你说“精打细算的老板娘,克克埋埋的200-300元可以买套新衣显摆下吗?”,回复如下:
(1)        精打细算是持家之道,我们相信你父母也不会对此有异议。而对于你所投诉的内容,我们不认为我们有过失或对你有不公平之处。如你仍然未能释然,可再和我们沟通,我们觉得有这个必要维护我们砺智的名声而向你解释清楚。我们堂堂正正在这里等你。所以,“精打细算的老板娘”,不存在任何过失,对我们来说,谢谢你对她的褒扬。
(2)        至于“克克埋埋的200-300元可以买套新衣显摆下吗”这句话,我相信那是你纯粹的气话。如果你对砺智的历史多了解点,我相信你不会作如此无知的断定。我们曾向三水一社工机构捐赠过价值1000多元的工服和两个帐篷,我们曾为《今日三水》在今年寒假所举办的“走读佛山”活动捐了300个书包,价值6000元;今年4月,我们曾为佛山社工邓小姐募捐过接近2000元的捐款治病,其中一部分时学生捐款,一部分是老师捐款,这两部分捐款相加后,砺智教育另外捐赠了同等的款项。。。。所以对社会,我们尽一份回馈之心。而对来时,6月和7月我们先后两次共投入近5000元,安排老师到南海大湿地进行拓展训练,以提高团队的师资水平。所以对员工,我们有培养人才之义。在三水培训界来说,砺智算是“大手笔”的了,所以“克克埋埋的200-300元可以买套新衣显摆下”的说法,既无知又浅薄。
7、        发生被投诉的事情,我们也很无奈。不回复,只会被暗伤;回复清楚了,又有人觉得砺智请了这样水平和境界的兼职老师。任何公司都会有良莠不齐的员工,客观而言,砺智请的绝大部分老师都是很不错的,尤其是专职教师。而极个别的问题,提醒了我们以后请人要更加慎重。相对于砺智5年来为补习市场做出的贡献、对家长和学生的帮助、对社会的回馈而言,我们砺智有理由为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感到骄傲。
8、对于跟帖评论,我们欢迎对我们做得不够的地方进行指正,但也欢迎各位客观真实看待此次事情。我想再重申一次:砺智在此事上不存在过失。发帖人如何看待这次的问题,就见仁见智了。而对于有人说曾在我们砺智工作过,也受到过工资没有在离职当天发的问题,欢迎致电砺智校长。大家堂堂正正讲清楚,就不必我们专门花时间在论坛里澄清了。

以上内容为对此贴的回复。如有表述不当或错别字之处,请各位看客见谅。

砺智教育
2014/7/11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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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糊涂! + 1 很不错,今月工资下月结常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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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砺智教育的梁校长,已对你的投诉进行了回复。如有任何异议,欢迎你随时联系我。对于你个别不当用语,我们保留追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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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1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aadd 发表于 2014-7-11 18:11
协议放在老板娘手里,就似好多私营企业跟工人签了合同都不会给合同给工人一样,弱势的劳动者没有话事权。 ...

请你仔细阅读相关条款,请尊重合同,请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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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今月工资下月结最常规做法了!当月走当月结已经是很让步的特殊情况了,打过工的都知道,合同也好口头也好,这个绝对之前有说清楚,特别有的小店小企,假如之前有买社保的,还需要申请退好才可以发呢,毕竟假如就得一两个买的店,不是你话退地税就帮你退,要么另一个顶上,要么推迟再推迟才批,但走人的社保一日未搞掂,一日都还在老板的户口扣钱买,那请问假如未搞好一切都走人,你来做老板先得了,这些要经历过了解内情的人才明白的,外人未处理过的永远不会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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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今月工资下月结最常规做法了!当月走当月结已经是很让步的特殊情况了,打过工的稍有常识的都知道,合同也好口头也好,这个绝对之前有说清楚,特别有的小店小企,假如之前有买社保的,还需要申请退好才可以发呢,毕竟假如就得一两个买的店,不是你话退地税就帮你退,要么另一个顶上,要么推迟再推迟才批,但走人的社保一日未搞掂,一日都还在老板的户口扣钱买,那请问假如未搞好一切都走人,你来做老板先得了,这些要经历过了解内情的人才明白的,外人未处理过的永远不会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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