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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7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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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原帖由 ofll 于 2008-8-17 11:04 发表 
治安员被政府部门下属的公安部门按照规定清退了,却被政府部门收编了,又配发到公安部门协助工作,很荒唐可笑。治安员违法驾驶警车,违法使用警械,违法阻拦行驶的摩托和汽车,这些公安授予的权利其实是无效 ...
你的安全是谁在保障?
三水公安,但三水公安的警力配给足够保障你吗?
客观的说,警力不足!
那么谁来辅助加强保障你的安全?
正是治安员们!
那再设想一下
治安员不用常规的方式(即公安使用的方式)来保障你的安全
而重新开发一套治安员的行事方式与规则,并配给相关的道具等等,甚至新的"警衔"
OH,MY GOD!那不如直接把他们招为公务员或者公安!
但三水财政有那么强大吗?你到底愿不愿意贡献更多的纳税?
当然,大的趋势,治安员们会被收编的收编,解散的解散
至少会有更多人的纳税与监督
而且有你这种法制思想的人相信越来越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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