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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6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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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治安与保安都有相应的责任,谁对谁错都没法能这么评定的。
我现反映一个事实,因遇害的人太多了:
三水西南影剧院那边的治安太差了,有治安员经常去巡视吗?
以前三水商业城灯光夜市的治安也太差,有治安员经常去巡视吗?警察把小偷抓了,处法是:把小偷关一天就放出来。第二天晚上还是能见到这个小偷。这样的作为市民能安心去购物吗?
现在所视线放回这件事:如果这个单位的保安员有这么多的不良影响为何为反映给这个单位的物业部门呢?我也去上网看过群殴过程,这个单位的物业保安员工作有一定的规则要求,他们也是按规则办事。为何在“不准进”之前,那个来访者非要硬闯呢?如果当时来访者能按保安员的指示去做就不可能有这样的事件发生的。针对“铁水管”是由哪方提供的,这的确是要由机关单位去查啦!但是治安员可以把抢过手的“铁水管”掉到一个安全地方,而不能在抢过手后直接用暴力去伤人啊!!!
:) 以上都是个人的看法及观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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