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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鱼
原帖由 raidy 于 2009-6-25 03:09 发表 请勿出言侮辱我们的人民警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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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厚德载物 于 2009-6-25 08:15 发表 我们自已会看真相的,呵呵。我看新闻报道有人用手机拍照,手机都给冶安仔打烂了,物权法出台好像是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我觉得一点都没安会感。:(
原帖由 %潇洒 于 2009-6-25 03:35 发表 我早说了报警的那人有“料”!不然治安仔点会打得甘卖力?!
原帖由 ofll 于 2009-6-24 08:05 发表 看了三水新闻的视频,一场乱战,从三水新闻的材料来看,没有执法权的治安员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犯罪,不知公安机关--他们的主人,是否会处理? 更加诡异的是-------------这种明显对政府部门不利的新闻视频,能被政府控制的电视台播放,是资方的能量很强还是内部力量的对决?
原帖由 网悠 于 2009-6-24 10:20 发表 一场无聊的争吵,其实有乜好争呢,明明大家系一家亲。 保安是物业的,物业又系开发商留下的,恒达开发商系三水的几个顶呱呱大老板莫氏、禤氏、宛氏等,讲距地同地区政府系一家人无人会反对吧。 呢件事情只系距地下面d细路仔系度玩泥沙姐,至于点解物业又要稳记者又要摆录像上网呢?其实物业搞刁难业主装修赚搬运费装修费等的事情基本都系办公室内部小金库分赃,上面的头头未必知道,今次搞大到周街都知,个头头怕无得捞了。所以想混淆视听摆d局部录像上网争取d无知群众舆论来帮助下。 监定完毕! 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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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虾仔靓得妙 于 2009-6-25 08:56 发表 赞同。就是我原帖所说的“某些利益团体”。有版主及行内人士在别的帖子写得很有道理,摘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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