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393|回复: 0

佛山三水村民因建房生纠纷 往邻居油壶投灭鼠药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2-9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李大飞 于 2015-12-9 12:43 编辑

6e3213b7jw1eyt90f38vnj204602xdfn.jpg

佛山三水区一名村民,与邻居一家因建房问题产生纠纷,翻墙进入邻居家中厨房,将两瓶液体“王中王”灭鼠药投放到食用油的油壶内,所幸邻居发现食用油异常后未食用未发生严重后果。记者昨日从法院获悉,该名男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54岁的被告人彭光明家住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六和村,与被害人彭某甲一家因建房问题产生纠纷后,彭光明一直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2014年12月17日凌晨,被告人彭光明通过木梯去到彭某甲家的厨房内,将两瓶液体“王中王”灭鼠药投放入一瓶食用花生油内。

彭某甲母亲林某在使用该瓶花生油做菜后发现味道异常,将吃剩的菜给家里饲养的狗、猫、鸡等家禽食用,造成部分家禽死亡。破案后,民警扣押了上述食用花生油,并在彭光明的住宅内扣押了毒鼠糠粉一袋、住宅门前水泥路的水沟内扣押了丢弃的“王中王”灭鼠药三支。经鉴定,上述扣押物品及在家禽狗胃部、鸡只嗉囊内容物中均检出氟乙酰胺类鼠药成分。

据了解,案发5天后被告人彭光明主动向警方投案并被刑事拘留,三水区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彭光明对犯罪事实和罪名亦无异。

法院认为,被告人彭光明无视国家法律,以投放老鼠药的方式故意杀害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犯罪未遂,且其在法庭上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综合上述量刑情节,法院决定依法对被告人彭光明予以减轻处罚。

法院于近日作出判决,被告人彭光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