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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在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不动产登记大厅,三水区区长陈英文颁发该区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继11月25日顺德启用不动产权证后,佛山其他四区不动产统一登记正式全面展开。佛山成为全省继广州、深圳、中山之后,第四个发放证书的地区。
设统一登记窗口受理申请
顺德区启动不动产权证后,时隔一个月,三水区也正式启动,接下来禅城区、高明区、南海区将陆续开始颁发不动产权证。据悉,先行一步的顺德区实行的是土地和房屋产权证“两证合一”,原有的土地、房产登记系统是统一的。而佛山其他四区从2007年开始,实行“两证分开”,土地和房屋产权分属不同的部门,房产登记归属住建部门,土地登记归属国土部门,属于两套不同的系统,需要进行机构整合、人员划转、流程再造等工作,整合起来难度较大。
据了解,以往政府多部门的分散登记方式,导致不动产权利相互交叉重叠,不利于权利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为了便民利民,佛山市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南海区、三水区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已设立统一登记窗口,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此外,根据《关于佛山市三水区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即日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也可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申请并颁发证书。
不变更不交易不用换证
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25日前依法受理的登记申请而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只要不动产没有变更或转移,可不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佛山市国土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证启用后,原有的《集体土地所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林权证》等各类旧证书继续有效,只要产权不变更不交易,就不用换领新证。启用后,涉及土地、房产、山林权的交易抵押、遗失补办等,拿的就是新证。
对市民而言,这次改革最大的利好是不动产登记审核提速。交由一个部门承担,有利于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以宅基地为例,市民不用再分开办土地证、房产证,一张不动产权证书涵盖了所有信息。
不动产登记大事记
2015年3月1日开始,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开始实施,要求全国已完成职责整合及机构建设的地区尽快颁布统一的登记簿册和证书,力争2015年底全面颁发新证书;
4月30日,佛山市建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规划局、市住建管理局、市农业局、市法制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以及各区政府为成员单位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6月,佛山市国土规划局出台了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制订了详细工作计划;当月,市、区两级不动产登记局挂牌成立;
11月,五区全部成立了不动产登记中心,25日顺德正式启用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类型
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不动产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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