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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晚风

[民生大小事] 民政局见闻(索赔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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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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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发表于 2009-9-13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 :'( :'( 听讲现在有些家属被政府拘留了还没有放出来啊,还不知道拘留在那里拘留到什么时候,叫天不应叫地不闻啊,你话政府点可以那么无良呢!死者遗体还在冷冰冰的太平间,而想为死者讨回公道的家属亲友们,还不知道被政府拘留在那。希望政府能快点放人,能尽快妥善处理这件事,好让死者能快点安息,这样以后能让我们这些老百姓对政府能从拾信心。
:Q :Q :Q :Q :Q :Q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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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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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原帖由 純情小臘鴨。 于 2009-9-13 11:46 发表
换转死果个系你```请问你屋企人又会点?你保证你屋企人吾会甘?吾会向政府要钱?


一个事件出来,作为第三者肯定有赞成、中立或否定的意见,为什么就不能持有否定看法呢。喊一个合理的赔偿数字出来可以,但是喊一个非理性的赔偿数字来,估计连群众都不会站在您一边了。
新年愿望:身体健康,大杀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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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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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荣誉市民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09-9-14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同情死者及其父母
但是本帖中的几位知情者,我估计都是长涡人,能否将事情详细D讲呢?究竟几时发觉患病的,几时做手术的?能否讲下呢?毕竟一个事件出来,作为第三者肯定有赞成、中立或否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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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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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原帖由 半棵菜 于 2009-9-13 22:13 发表
为服兵役而得白血病去逝军人申诉,遭政府拘留(2009-09-12 12:46:24)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独树岗长涡村青年蔡国友,在2005-2007年之间在西藏服兵役期间得了白血病于2009年9月4日不治而病逝,英年23岁。

    患病期间 ...


本不想参与讨论,不过你断章取义、歪曲事实,实在睇吾过眼!你好似好清楚件事甘,既然政府错到甘西离谱,使勿响度发泄?!直接请律师去法院告政府,或者上访省、市政府得啦!!遭政府拘留系因为响区政府门口拉横额,什么什么一人参军、全家逼惨,什么什么无良政府、还我儿子,这样的横额能拉出来吗?!能响区政府门前大吵大闹吗?!这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比人拘留!按道理响民政局门前拉横额、响民政局门口当街拜祭、哭丧,就应该拘留!我觉得政府甘做完全无错!!吾系帮边个讲说话问题,系事实问题!你痛失儿子,系人都惋惜、都同情,但试问政府难道想你个仔死么?!赔偿300万是白字黑子响政府提出的!好心我地多D尊重下事实啦!想了解清楚,边可以单方面听意见,要全面D,企想边个立场,观点有所不同,吾一定肯定边方错边方对,而家好似泼妇骂街甘,成个论坛都吾知点甘!

[ 本帖最后由 无名份的浪漫 于 2009-9-17 08: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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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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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翻阅了一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是国*院、中*军*委发的,里面对军人的死亡有明确的抚恤标准,请各位看看,对照一下,究竟是属烈士、因公牺牲还是病故,什么是现役军人,什么是义务兵,究竟赔偿多少,大家心理面有个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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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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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原帖由 无名份的浪漫 于 2009-9-14 10:32 发表
翻阅了一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是国*院、中*军*委发的,里面对军人的死亡有明确的抚恤标准,请各位看看,对照一下,究竟是属烈士、因公牺牲还是病故,什么是现役军人,什么是义务兵,究竟赔偿多少,大家心理面有个 ...

刚上去看了一下这,第三条明确规定:全社会应当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
但是政府没有响应开展应该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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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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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第九条明确规定,第九条 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因公牺牲:
(二)被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后因旧伤复发死亡的;
(三)因患职业病死亡的;
(五)其他因公死亡的
因为死者是服役时得病,应该与这三条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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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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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希望可以妥善解决!让死者早日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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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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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据说死者当兵其间连续两年都是优秀士兵,之前说要找高原政府的人请看见“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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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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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第十五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
  (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政府给的答复系一分钱都吾出,如果你系当事人的家属你会怎样???
上诉系肯定要上诉的,即使系上诉到中央,都一定会继续上诉,即使成个家庭及我哩个亲戚用完最后一分钱都要上诉下去。
但系政府现在拘留佐大部分的亲属,连上诉的机会都吾给家属,如政府可以处理好D就吾会出现这样的局面,如政吾的答复可以碗转一点,而不讲:一分钱都吾出,家属们也不需要在民政局门前做哩种傻事,现在可能已经上诉到市里或者省内啦!所以要求政府放人,等我地可以往更高级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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