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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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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回应:
我局于2016年12月26日对您反映的雅湖半岛楼下商铺核发酒吧营业执照问题作出了回复。经我局核实,该回复内容中关于酒吧服务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划分的描述有误,将本应属于餐饮业的酒吧服务误选为属于居民服务业。对由此给您带来的麻烦表示诚挚的歉意,并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和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也将不断通过学习培训等各种方式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现纠正上次的回复如下:
1.根据您提供的地址信息,经核查,在该地址登记的酒吧有两家,分别是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聚壹聚酒吧和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银盏酒吧。两家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均为:酒吧服务。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划分,其属于餐饮业,不属于娱乐业。
2.根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改革条例》和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全省施行商事主体资格登记和经营资格许可相分离的登记方式,营业执照仅确立商事主体的资格。经营者从事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所规定的许可经营项目,必须经过相关许可部门审批通过并取得许可证件后,方可进行正常经营。上述两家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的书式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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